吴珂

联系我们

姓名:吴珂
手机:13812808545
邮箱:1019902462@qq.com
证号:13205201611575167
律所:江苏正大发展律师事务所(苏州)
地址:常熟市黄河路12号国际贸易中心A栋19楼

首页: 律师文集 > 交通肇事> 正文

交通肇事

西安:男子因养的动物与他人吵架导致亲人死亡


来源:常熟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lawbjxs.com/ 时间:2016/2/28 17:26:06

  西安律师转载:男子因养的动物与他人吵架导致亲人死亡。目前,犯罪分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缓刑一年。

  上午9时30分,已被取保候审的滕某来到法院。滕某说,3月30日晚上,父亲带着爱犬出去遛弯结果把狗弄丢了。于是他就在小区周边贴了寻找狗的告示。告示贴出去一个小时,就有人打电话说捡到了狗,要求支付1000元酬劳,后来又涨到5000元。滕某同意后双方约定了交狗的地点。

  4月1日晚上9点,捡到狗的乔某驾车与其朋友一起到达约定地点,不久滕某驾车与其表哥和弟弟一起到达约定地点。乔某及其朋友要价1万,双方对价钱出现分歧。

  滕某不同意,乔某开车就走,而滕某的弟弟将手伸进乔某车副驾驶位置,拉着车不让乔某走,“乔某开车拖着我弟弟就走,我怕出事就开车追。”滕某说开了大概100米,他从乔某车的右侧抄过去想别停乔某,没想到乔某开车连撞滕某两次,结果滕某的车被撞到了路左侧的马路牙子上。

  “等我醒过来才发现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表哥郝某已经躺在车下了。”于是滕某求助路人报警,结果等警察来了后发现郝某已经死亡。

  经认定,滕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。检方认为,滕某违反交通法规,致一人死亡,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经过审理,法官当庭宣判,法院认为滕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,但鉴于事发后滕某一直在原地等待民警,系自首,且民事赔偿也达成协议,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,因此予以从轻处罚。最终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滕某有期徒刑8个月,缓刑一年。

  西安律师死者的父亲认为,造成儿子死亡的应该是捡狗者乔某,目前他已将乔某告上法院。

电话联系

  • 138128085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