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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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赔偿

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分担


来源:常熟律师 网址:http://www.lawbjxs.com/ 时间:2016/3/23 17:24:17

   核心内容: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机动车与非机动车、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仅供参考。

 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,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:

   (一)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,承担100%的赔偿责任;

   (二)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,承担70%的赔偿责任;

   (三)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,承担50%的赔偿责任;

   (四)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,承担30%的赔偿责任。

 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、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的,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(以下简称交强险)限额内予以赔偿。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,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%的赔偿责任。

  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、行人有过错的,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,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:

   (一)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,应承担非机动车、行人一方70%赔偿责任;

   (二)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,应承担非机动车、行人一方50%赔偿责任;

   (三)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,应承担非机动车、行人一方30%赔偿责任;

   (四)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,应承担非机动车、行人一方20%赔偿责任。

   无交强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、行人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,非机动车、行人一方无过错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%的赔偿责任。

   另外,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、行人有过错的,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,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:

   (一)在高速路、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、行人一方50%的赔偿责任。

   (二)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、行人一方60%的赔偿责任。

 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

   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》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。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、后续治疗费两项,并用“残疾赔偿金”代替“残疾者生活补助费”。具体体现在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》第17条、第18条的规定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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